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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堪布鄔金--勝道寶鬘第六堂開示摘要

2026-04-05

2025堪布鄔金--勝道寶鬘第六堂開示摘要

主講:堪布鄔金
日期:2026年3月11日
藏譯中:林生茂


這是一張圖

22 十項需要的事

指十項需要的法,特別是就獲得解脫、證得佛果遍智的緣故,而在俢行上特別需要的十種法。


1.最初,需要「畏懼生死」的真實信心,就像麋鹿逃脫地牢一樣。

最初,要對生死內心生起真實恐懼、畏懼的信心。

大部分的人不害怕出生,而是害怕死亡。實際上,如果真正害怕死亡的話,也應該也要同樣害怕出生,因為只要有了出生,最後必然就是死亡,這是法性本來如此。

出生之後,我們是剎那剎那的接近死亡,所以要生起畏懼、害怕死亡的心,並進一步地要思維如何「逃脫」。

從生死的怖畏中逃脫,首先要依照口訣教授,如實地修持,才能解脫,也就是此處所說的逃脫。對所依止的上師生起信心,自然就會精進地去修持所得到的口訣教授,最後能夠真正從生死的牢獄中解脫。

 

2.中間,需要「死而無悔」的精進,就像農夫認真專注於農作上一樣。

既然有了出生,必然會有死亡,我們應該讓自己於死亡那一刻毫無後悔。

死亡的時候,要如何生起無悔的信心呢?需要在現在開始思維將來想要投生於何處,要好好累積資本。如同做生意一般,如果我們有很多的資金的話,生意的經營就會比較容易;同樣的,在未死之前好好累積俢行的資本,對於死亡之後將會投生於何處,內心裡將不會有恐懼。
好比農夫在莊稼上,用心的播種、施肥,保持好溫度等等,之後就能豐收,不僅自己享用,還可以賣出,如能這樣做,內心就不會後悔。

 

3.最後,需要「無死」的安樂心,就像完成偉大事業的人一樣。

沒有一個人不會死。但從勝義諦的角度而言,所謂的「死亡」從本質上是不成立的,因為死亡是基於出生而有死。如果在死亡時,透過修持真正認識到死亡是如夢如幻的,就好比過去的聖者,一生當中做了廣大利生的行誼,最終死亡時,內心滿足、毫無遺憾地死亡。又如自己有件重要的事必須完成,在過程中也非常努力的完成,到最後圓滿的時刻,內心是非常滿足的。


就我們自己來講,當我們到死亡的時候,如果能生起這樣的心念:「死亡就像是在夢中死去一樣。」能夠真正生起這樣確定心念的話,就代表我們的修持達到了真正的果。

4.最初,需要知道時日無多(無暇),就像銳箭射中要害一樣。 

此點非常重要。平常我們有很多事情,有時和自己的好友交談閒聊,有時看影片,時間上是有閒暇的;可是一到修行時,就覺得自己時間不夠,無暇去修持。
因此應該要生起:「我沒有時間去做這些閒雜的事情,因為我還有很多法要去修持。」生起要趕快把握時間修持的意念。


就好比一個人如果被箭射中,應該優先處理箭傷,不會浪費時間在其他事情上;或者是像一條蛇掉入你懷中,最首要的是把蛇趕緊甩開。因此修持佛法才是最重要的,其他俗務次之。要生起「時間不多了,要好好修持。」的這種心念。

 

5.中間,需要心無旁鶩地俢行,就像死了獨子的母親一樣。 

在修持中要不散亂,特別在大手印修持,要一心安住在大手印的義理上,無散亂地去作俢持。在日常空閒或是在修持任何佛法上,都應該正念、正知地過生活。如開心禪一階,主要教「止的修持」,是讓自己心不散亂的方法。

就像一個母親只有一個孩子,倘若獨子死亡,因為對孩子有很深的憶念與慈愛,母親時時都會想起自己的小孩,我們要具有的正念也應該如此。

 

6.最後,需要知道無事可作,就像畜牲被強徒趨走的牧民一樣。

意思是在修持中要生起毫無執著的意念,即沒有任何執著。
平常我們總對親人眷屬有愛著的心念、對仇敵有著瞋的意念,此處「毫無執著」指要生起怨親平等無別地去對待。在平常生活中,不論有也好、沒有也好,都能非常知足地生活。

舉例,過去在西藏遊牧的牧民,放養很多牛羊在山區裡,如果遇到大批匪徒搶奪,只能看著牛羊被盜匪驅趕強奪,因為自己只有一個人,而有這麼多盜匪同時出現,因此無法作任何事情,只能看著自己的牛羊被這些盜匪驅趕走,一點事情也無法做。所以在修持上,我們自己對怨親愛眷的分別,內心要能完全的放下,就如同這一切就是這樣發生而已,內心沒有任何執著。

 

7.最初,需要對「佛法」生起確信,就像飢餓的人遇到美食一樣。 

對於我們所修持的任何法,於「見」「修」「行」三者,要生起確信。如果能夠具有正確的見修行的話,最後內心會生起:「如此的修持,我必然能成就果報。」
對於佛法的見、修、行、果,生起深切的信心與了知的話,即便遇到不是那麼了解的人,也不會受其影響。如同非常飢餓的人遇到美食,那美食的美味就會永遠留在心裡面,永遠不會忘失。

 

8.中間,需要對「自心」生起確信,就像得到大力士的寶貝一樣。

意思是自心就是佛,佛並不是存在於外境,要能成佛,只能從自心下手。

「佛不在外,祂就是在我們自己的心中。」對於這樣的信心要無比堅定。對於這樣的見地,如果能夠生起確信的話,自己只要好好精勤地修持,就能夠找到自心的佛,自己就能夠去做修持,就像一個人獲得珍寶一樣。
我們本身就具備很多珍寶,是我們本自具有的,但因為不認識之故,也就不知道如何得到這些珍寶。我們不希望痛苦、希望得到快樂,快樂、痛苦當下都在我們內心當中,我們卻不斷地希望向外得到快樂、遠離痛苦,因此,我們一直覺得所謂的快樂與痛苦都來自於外境,我們一直向外去追尋快樂、遠離痛苦。

 

9.最後,需要對「不二」生起確信,就像揭穿騙子的謊言一樣。

「不二」指外境與自心這二者,即能所二執。平常時,我們五根所接觸的對境,我們總會認為這些五塵是實有的,同時,我們也認為,能認識這些對境的心,也就是能執的心也是實有的。因此,對於這種種的錯誤與迷亂,我們要像揭穿騙子的謊言一樣,揭穿它。若能如此看清謊言,認知到他們都是錯亂、迷亂的,認知到「所見的這一切,如同夢境般,夢中的境相是沒有任何真實的本質。」


舉例有一個很會欺騙人的騙子,講了很多虛妄不實的謊言,今天也許大家會相信,但到了明天、後天,大家會發現,原來那個人講的都是假的。那他們內心裡面都會很清楚,那個騙子所說的都是不真實的。
同樣的,我們現在對於所見的一切外境,包括認識外境的心,我們都認為它是實有、真實的,但透過實際俢持之後,有一天我們真的認識到我們先前所執著的能所二執是不真實的、是虛妄的,如同夢中的境相一樣,就知道自己先前的認知是虛妄的、是錯誤的。

 

10.確認為有真實性,就像從船上飛起的烏鴉一樣。

對於所謂的真實性,內心要有真正的確認與確信,就像從船上飛起的烏鴉一樣。

這裡的真實性、真如,指的是究竟實相,一切諸法究竟的本質。對於一切諸法的的真實義,我們內心要真正生起確認、確信。如果能夠安住在這些真實性上,自然各種好壞妄念就不會生起,當心如是安住時,當下自己的心很寬坦、舒適,如同在船上把鳥放飛之後,鳥可以在虛空中自由自在地遨翔。


當我們自己對於心性、真如、真實性,也能如此寬坦、開闊地認知與安住的話,在這樣的狀態當中,修持中的聞慧、思慧、修慧也會自然而然隨之生起。

 

以上是需要的十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3 十項不需要的事

以下是不需要的十法。
所謂的不需要,不是真正完全地不需要,意指內在的修持達到很高的體悟時,就不再需要這個法。

 

1.若能了悟心性本空,就不需要聞思。

對於自己的心性,體性是空性,有如實的了悟的話,就不需要依著經典與書籍來聽聞思維「心性本空」的義理。
對於初學者,需要聽聞,之後深入去思維,目的是為了真正了悟心性本空的義理。如果已經了悟,就不用透過經書典籍去做聞思。

 

2.若能證知心本無垢,就不需要淨除罪業。

藏文中的「本覺」rigpa,指如果我們認識自己心性、本覺的本質,是沒有任何垢染的話,就沒有任何需要淨除的罪業。


在唯識學、說一切有部宗,心和覺相通;在大手印的教學中,心與覺則有些許的差別。在修持中,如果能證悟覺性本無垢染,就不需要淨除罪業的作為。對我們而言,我們把錯亂的覺知,經由修持,獲得清淨之後,讓它顯現成為沒有任何迷亂。

 

3.若能住於真實道,就不需要積聚資糧。

真實道,意指我們的心沒有任何的造作,能夠當下就安放於心本然的狀態中,這就是住於真實道的意思。譬如,心性在什麼樣的狀態中,就在那個狀態中,沒有任何造作、整治地安放著。

4.若能守護安住於本然中,就不需要俢持方便道。
方便道指積聚資糧等等的修持,因為修行中,為何需要積聚資糧,目的就是讓我們能夠真正安住到本然的狀態中。換言之,如果修持已經能安住於心性本然中,就不需要四加行中方便道積聚資糧的加持,也能修持。

 

「安住於本然」,等同於「安住於真實」,意思是一樣、沒有差別的。如果能修持真實之道,進一步安住於本然,就不需要修持方便道。


從基道果的三個次第來解說,首先安住於真實道,指的是基位的狀態;此處的本然,是指修持中道的狀態,因為這樣作區分,所以會有不同的詞句。
在前面講,能夠安住於真實之道,進一步地守護在這樣心性本然的狀態之中,就不需要再去修持方便道。

 

5.若能了知妄念即是本性,就不需要修無念。

無論好的、不好的念頭,就念頭的本質而言,沒有所謂的生住滅,是離生住滅的,如果能夠認識「念頭是離生住滅的」,就是認識法性。如果能夠了知妄念即法性,就不需特別觀修無念。

 

觀修無念的意思是,在念頭生起時,需要知道如何去遮止這個念頭、令念頭息滅,成為無念的狀態。事實上是不需要的,因為念頭就法性而言,本來就是無生的、當下本來就是息滅的,不需要特別再去作任何觀俢的方法,這就是不需要修無念的意思。

如果真正認識到,所有妄念生起的當下,沒有真實的基礎,它是無基、無根的,也就不需要特別去觀修無念。

 

6.若能了知煩惱無根,就不需要依靠對治法。

在平常中,為了消除自己的貪瞋痴慢妒,需要依賴各種對治法。因為對於煩惱,我們認為它們是真實的,因此我們要斷煩惱、避免造作惡業,需要對治法。

當真實了悟煩惱是不存在的、不真實的、空性的,就不需要任何的對治法。就好比在夢中,遇到仇敵,遭受很大的痛苦,但夢醒之後,認出夢中的仇敵是不真實、虛假的,就不需要什麼對治法來消除仇敵。

 

7.若能了知見聞如幻,就不需要破立。

對於五根對應的種種境相,若能如實了知它們如幻,就不需要做破立取捨的修持。因為能如實認識到這些境相都是如夢如幻,自然就不會在這些幻境上,生起該取該捨的心念。

 

8.若能了知痛苦是成就,就不需要另尋快樂。

當我們真正遇到痛苦的當下,透過我們的修持,這個痛苦就能消除、就能解脫,因此就不需要另尋快樂,在那個當下,快樂就會生起。

 

9.若能證悟自心無生,就不需要作頗瓦遷識。

頗瓦遷識法有很多種,總言之,是讓我們從輪迴遷移出去的方法。因此若能證悟「自心是空性」,自然已經脫離輪迴,就不需要再做頗瓦。

 

10.若一切作為皆是利他,就不需要自利。

當所作一切皆為利他,就不需要再生起:「我要做什麼來達成自利?」因為,就在利他的當下,就已在累積資糧、淨除罪障,同時也就成辦自利了。

 

以上為十種不需要的事。

這是修行已經達到很高程度的行者,不需要再做這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