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講:堪布鄔金
日期:2026年1月7日
藏譯中:林生茂
13 | 十四種無意義的行為
所謂「無意義的行為」是指雖然得到這個機會,好像沒有得到一樣;或者是得到了機會,卻沒有好好應用它。
得到十八種暇滿寶貴的人身之後,卻沒有好好把握,反而浪費了它。得到寶貴的人身之後,我們可以好好應用,在此生中成就圓滿佛果。
因此,得到寶貴人身後,應好好思維正法、好好修持。換言之,心中一想到佛,就能憶念佛的教法,好好修持,這樣得到人身就有意義。
已經入了佛法之門,明知道要行善止惡,但又任意造作惡業的話,就如飛蛾撲火,毫無意義。
有機緣在善知識前領受法門,卻完全沒有信心的話,如同身在海邊卻渴死一般。
就像佛陀住世時,佛陀的親人提婆達多,雖在佛陀身旁,卻沒有生起信心,得不到任何利益。
無論做任何修持,必須要能夠對治我們的四根本煩惱以及我執。四根本是指: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、妄語。我們所修持的佛法,要能斷我執尤其重要,我執從無始劫以來累積非常強烈,本來是「無我」,我們卻執為有我,這個「我」是不真實的、是錯誤的。要能生起了悟「無我」的智慧不易,因此要讓我們的修持,都能成為對治我執的法門。
舉例來說:現在的我執是100%的強烈,透過修持,慢慢降低,同時增長「無我」的智慧。如果所修的法,無法成為對治,就像斧頭沒有拿來砍樹,而是綁在樹幹上,這是一點用處也沒有。
從上師、善知識尊前所學習的口訣,要能夠成為煩惱的對治。「對治」,指的是,一開始學到的口訣無法對我們的煩惱立刻生效,但透過修持這些口訣,能夠令我們的瞋心、驕慢、嫉妒等煩惱,慢慢消減。
如果我們領受的口訣,不能用來對治煩惱,就好比我們生病後看醫生拿了藥,卻不服用是一樣的。
要應用所修學的各項法教,無論是慈悲心、菩提心、無常、空性、無我等教法,自己學習之後要能夠調伏煩惱。如果學了這些教法,卻不能用於修持與對治煩惱,只是宣傳教義的話,就好像教鸚鵡在念誦六字大明咒,鸚鵡可以唸誦,卻不能對觀世音菩薩生起信心、生起信解,這樣是沒有用的。
所以當我們持咒時,需先對觀世音菩薩生起信心,並基於慈悲及利益眾生的目的而持誦六字大明咒,這和鸚鵡是不同的。
7. 用偷竊強奪或欺騙所得到的財物去佈施,就像皮襖入水一樣,毫無意義。
用來佈施或是供養三寶的物品,如果是透過偷竊強奪或欺騙所得,這樣的供養,毫無善業可言,如西藏的皮襖一碰水,就沒有保暖的功能了。
8. 用傷害眾生所獲得的財物供奉三寶,就像切割兒子的肉給母親一樣,毫無意義。
如果以殺生來作供養,或透過傷害有情眾生,獲取錢財供養三寶,這樣的供養是沒有意義。因為傷害有情眾生,就等同傷害佛一樣,如尼泊爾的印度教節慶,信徒會殺生來供養神祇,就好比殺自己的獨子,以其血肉去供養母親一樣,這樣的供養是毫無意義。
9. 為了滿足此生私欲而裝模作樣與忍辱,就像貓躲老鼠一樣,毫無意義。
裝模作樣的意思是為了此生的名聲財富,將自已裝成大成就者。比如遇到他人的批評詆毀,自己內心很憤怒,卻因為是在大庭廣眾,雖然內心非常憤怒,卻裝作能安忍,這是沒有甚麼意義。
事實上,所表現這些都是為了獲取自已所需,用各種諂曲的方式,欺誑盜奪他人來滿足自己,就像是貓咪要殺老鼠,貓咪一定是靜悄悄地,然後在剎那之間將老鼠抓起來。
10. 為了現世的名聞與供養而廣行善業,就像用一個葫蘆與一袋酒糟,來交換無價的如意寶珠一樣,毫無意義。
比如修建佛像、佛塔,乃至於佈施乞丐,雖然做了這些善行,動機卻是為了自利,得到名聲、得到讚譽等等,如果是這樣的動機,所做的善業利益並不大,就好像用一袋無價的如意寶去交換一袋糖果、巧克力等,花了很多財物,卻因為自利的動機,得到的利益並不大。
11.見聞雖廣,身心卻流於凡俗,就像醫生自染惡疾,毫無意義。
要應用所學,真正轉化自已的內心。如果一直被對境所轉,生起瞋怒、嫉妒的話,那麼所學便毫無意義,無法利益自他。所以如果無法轉變自心而流於凡俗的話,就好比醫生得到癌症,沒辦法幫助自己及他人。
12.口訣豐富,卻沒有實修體驗,就像富翁弄丟了倉庫的鑰匙,毫無意義。
當我們領受殊勝口訣,必須先對這些口訣真正生起體驗或了悟,否則無法對他人宣說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個人看書學怎麼騎摩托車,能否真的學會如何騎摩托車呢?事實上是不容易,因為書中並沒有提供騎車的經驗。
如果空學很多口訣,卻沒有實修的體驗,好比一個富翁,空有許多珍寶,卻搞丟了鑰匙,沒辦法打開寶藏的倉庫。
13.自己未證法義,卻對別人說法,就像以盲導盲,毫無意義。
為他人說法,需要透過聽聞法教,然後深刻思惟有所了解、並透過實修而生起體驗,以聞思修為基礎而為他人解說,如果沒有這個過程,就好比盲人引導盲人,沒有意義。
14.認為由方便所生起的覺受是最殊勝的,卻不追求究竟的意義,就像把黃銅當作金子,毫無意義。
「方便」指的是「菩提心」、「悲心」、「慈心」、「止禪」,如果認為透過這些修持生起覺受就覺得足夠,卻不願意深究「空性」與無我的智慧,這是最大的錯誤。
當然「菩提心」、「悲心」、「慈心」、「六度」,這些修持都是很好,但同時也必須要修持「空性」,了悟無我的智慧。為什麼? 如果不具有空性與無我的智慧,空有方便道的修持是無法解脫輪迴,如果這樣做的話,就好比將黃銅當作金子。
以上是十四種無意義的行為。
14 | 十八項學佛人的過失
「過失」:沒有正確了解修行的義理,無法如實地修持,所以是過失。
1. 住寂靜處,卻為此生而修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舉例來說,計畫要做七天、十天、一個月、一年的閉關,但在閉關當中,心裡面卻一直盤算著家庭、工作、錢財積聚等事物,這樣就無法真正安住於修持上。
2. 身為領袖卻作自利的事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舉例:進行慈善事業,所做的事情皆為自利、不為利他,就是行者的過失。外相上看起來利益眾生,實際是內心卻是為了私利,這樣的作法是不對的。我們應該在外相是為了利益眾生、同時內心的動機也是純正的,也是為利益有情而做。
3. 佛學廣博卻不避忌罪惡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意指,自己雖明白罪業是非常不好的,在未來會成熟痛苦的果報。雖然知道,卻在行為上毫無顧忌地造作惡業,這是修行者的過失。
舉例,對於業報因果的道理非常清楚,但是行為上卻毫無顧忌地造作各種惡業。
4. 口訣豐富但身心卻流於凡俗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從上師、善知識處學到的口訣,要能用來對治內心的煩惱,否則縱使領受很多口訣,當遇到外緣時,馬上內心一樣生起強烈的瞋怒、嫉妒,這是行者的過失。
5. 持戒嚴謹卻貪念極大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縱使非常嚴謹的持守五戒十善,但內心仍有很大的貪著、貪愛的心念,想著「我要成為一個富有的人。」或者是「我希望那個人的財富,如果讓我得到那有多好。」內心仍然具有很強烈的貪念的話,這是一項過失。
6. 覺受與證悟雖好,卻不能調伏自心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此處指的「覺受與證悟雖好」,並不是說自己修行中生起了覺受、生起了證悟,而是指向他人誇耀自己所生起的覺受與證悟,僅只是口頭上的自誇,並沒有真正的調伏自心,這就是過失。
7. 已入法門,卻不能斷除俗世的愛憎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自己學佛後,也立下堅定誓願,要精進修持。雖然立下了堅定誓願,但自己仍如同以往一樣,貪瞋的煩惱及習氣更強烈,這是沒有真正地進入到法教。因此,對於自己所修的法,必須要能降伏自己的煩惱。
8. 捨棄世俗修學佛法,心卻困於生計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譬如,雖然立下了修學佛法的心願,我要捨棄惡業,修持十善,好好地修持佛法。我們了解透過十善的修持,希望來生能避免墮入三惡趣,投生於善道,雖然立下堅定的誓願,可是如果沒有正確了解修持的要點的話,雖然心裡這樣想,但是所作的無法如同心中所祈願,這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9. 雖解義理而不修持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舉例:對於止禪,完全了解背後的義理及如何修止的方法,乃至修止之後所得的利益,這些義理都知道,卻不去修止,這是學佛人的過失。因此無論在佛法上做任何學習,了解義理之後,必須要實際的修持,光只是了解法義是沒有意義的。
10. 雖然立誓修持卻不能貫徹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舉例來說,一個行者立下了一個月閉關的誓願,到了閉關處所,在修持的過程中心念卻改變了,在閉關中想著各種世間法,沒有真正完成閉關。又或者立下誓願決心每天做10到15分鐘的修持,但到修持時,心又很散亂,想著其他世俗上的各種工作,無法貫徹。這就是這裡所說的過失。
11.所作都是佛法,行為卻不能自立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雖然日常所作的都是佛法,但做這些修持需要跟自己的行為結合,如無法跟自己行為結合,雖然所做皆是佛法各種修持,但自己的身語意三門,行為上沒有任何改變,這樣的佛法修持是不夠的,此即為過失。
不能「自立」- 指不能改變自己舊有的行為。
12.雖然食物是自然而來,心卻仍要東謀西求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意指一個閉關修行者,修行所需的吃的、喝的、穿的都自然而來,食物資源都足夠,但內心仍有所希求能夠有更多,此即過失。
13.將修行的力量完全用來救助疾病與小孩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我們所做任何的善業,必須能用來調伏自己的煩惱,所作各種善行所具的力量,沒有將力量去降伏內在煩惱,只是解除病人的痛苦、避免小孩夭折的障礙等,此即學佛人過失。
14.為了財食而教人口訣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深奧口訣,並非在修行人一開始就傳授給他,而是需依照修行人修持的過程,在適當的時機才教導對方深奧的口訣。若只是因為他人用財物或飲食供養,就教授深奧的口訣,此即過失。
15.以心機自讚毀他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意指用各種方法使別人讚揚自已、詆毀他人,此即過失。
16.傳受口訣給他人,自己卻與法不合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舉例,比如教導他人止惡行善的修持口訣,自己卻不如是修持,此即過失。
17.自己不能獨住,又不知隨順處眾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意指自己無法獨自一人安住修持,在團體中又無法與其他人和睦相處修持,此即過失。
18.受不住樂,又忍不了苦,是學佛人的過失。
「受不住樂」,意指自己處在喜樂情境,無法安住於當下的歡喜,內心希求更大的喜樂;「忍不了苦」,意指一點點苦都忍受不了。
對修行人而言,遇到讓自己無比歡喜的情境時,要思惟這是三寶的加持;遇到痛苦的情境時,要思惟這是過去生造作惡業的果報。無論是處在痛苦或快樂的任何情境,內心都能要有學佛者的擔當,去承擔苦樂。
以上是十八項學佛人的過失。